据统计,临沂市前三季度城区空气优良天数达到145天,占总天数的53.1%,同比增加17天,优良率提高6.4%,改善幅度居全省前列。
围绕有效保障中心城区水质,临沂市政府制定实施了《临沂中心城区水质保障工作方案》,在沂水县、沂南县、蒙阴县等10个县、区设置了15个河流控制断面。突出工业污染防治、生活污水处理、农村面源治理等7个方面,对82家重点企业实施治理再提高工程。新建、扩建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,新建7个人工湿地。
同时,临沂市加强污水管网配套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工作,进一步完善了“治用保”流域污染防治体系。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,42个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为93.68%,同比提高1.4%。
为确保饮用水安全,临沂市政府制定实施了《2012年临沂城饮用水水源地岸堤水库保护工程实施方案》,实施25个工程项目,着重完善跨湖交通防护设施,加强区域生活污水、垃圾处理,建设预警监控系统,实施水质全指标分析。同时,对城区备用水源费县许家崖水库进行集中治理,清理网箱1.2万个,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有效保障。
筑牢环境安全屏障
全力服务科学发展
临沂市始终将确保环境安全作为环保工作的底线,把握预防、预警、应急3个关键环节,加强应急能力建设,不断提高环境应急管理水平。坚持隐患排查常抓不懈,对涉重金属企业、涉危险化学品企业、涉危险废物企业,定期全面排查基础设施、制度建设、现场管理等方面的问题,清除风险隐患。
加强重点流域环境安全整治,在2012年摸底调查的基础上,对底泥含重金属的7个河段实施治理。对全市16条跨省界河流,严格“超标即应急”措施,严防跨界环境事件。在全市范围内科学布点,分县区对大气环境、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通报,对超容量问题及时预警,落实应对措施。
临沂市着力完善减排目标制定、任务分解、督察考核机制,二氧化硫、化学需氧量、氨氮和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稳步推进。
推进结构减排,临沂市关停14条立窑水泥生产线,按期淘汰钢铁、焦化、陶瓷、地板砖等60余家落后产能企业。推进工业减排,对28家燃煤电厂、7条干法水泥生产线实施限期治理,按期完成脱硫、脱硝工程。推进农村面源污染减排,对全市410家养殖场进行规范治理,配套建设县区养殖粪便处理设施。增建乡镇污水处理厂,削减乡镇生活污染。推进机动车污染减排,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,确保标志发放率达到90%以上、尾气年检率达到80%以上。
临沂市严格落实节能环保预审、环境影响评价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制度。同时,加大环保政策、环保技术支持,服务项目建设,促进结构调整。对行政审批进行简政放权,10项市级环保审批取消3项,下放3项。优化工作流程,提升行政能效,将环境影响报告书、报告表和登记表的审批时限分别由60、30、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、5、1个工作日,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5日内完成。
临沂市对全市重点骨干企业、重点建设项目实行“结对帮扶”,及时提供环境政策、技术和信息服务,解决重点企业环境问题。积极帮助和指导企业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,重点项目指派相关科室提前介入,安排专人跟踪服务,使环境管理工作融入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,变事后监管为过程管理,变政府强制性管理为政府监督与建设单位自律相结合,为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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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来源:中国环境报)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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