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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博兴县四项措施保障绿色通道标准提升

来源: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 作者: 日期: 2012/10/30 13:35:41
近日,山东省博兴县在明确目标任务的同时,以规范绿化标准,加强造林要求和管护要求为重点,采取四项措施确保绿色通道标准提升工程...

中国园林网10月30日消息:近日,山东省博兴县在明确目标任务的同时,以规范绿化标准,加强造林要求和管护要求为重点,采取四项措施确保绿色通道标准提升工程。

一是加强领导。各有关镇(街道),经济开发区成立领导小组,加强对广青路绿化工作的领导、协调和管理。严格把握有关法律和政策界限,把有利于林业的快速发展,有利于解放发展林业生产力,有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衡量国省道绿化成效的根本标准。

二是落实责任。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,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,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负责人要具体抓好组织实施,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。严格落实“五包”责任制,国省道绿化“五包”责任人采取过硬措施,抓好工作落实,确保国省道绿化任务顺利完成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,林业主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,制定好工作方案,指导土地租赁工作开展。财政、农业、水利、交通、国土、公路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积极配合,确保绿色通道绿化工作顺利实施。

三是加大投入。采取县、镇(街道)联动,多部门配合的办法,分渠道增加投入,落实绿色通道绿化资金。国省道道路绿色通道造林土地的承包租赁资金,由县、镇(街道)政府承担。县政府将造林土地的租赁资金列入财政预算,国道绿色通道用地每年每亩补助1000元,省道绿色通道用地每年每亩补助600元,每年对考核合格的镇(街道)进行奖补。

四是奖惩分明。将绿色通道重点工程作为林水会战考核的主要内容,加大考核督导力度。县林水会战指挥部对全县绿色通道绿化工程进行考核验收,考核验收采取实地丈量和核查的办法进行,并将绿色通道土地租赁和成活保存率作为考核验收的重点。凡未实行政府租赁土地造林的、未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或成活保存率达不到95%的,一律不予兑现县级奖补资金,以后每年考核一次,依据考核验收的土地租赁面积兑现补助资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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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来源:国家林业局政府网)

编辑:菩提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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