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莱阳查处20余起非法种植罂粟案 毒品原植物种不得

来源: 水母网 作者: 日期: 2006-6-19 10:00:22
    中国园林网6月19日消息:6月份以来,莱阳市执法人员一举查处20余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,铲除罂粟1000余棵。综观这20余起案件,一些农民出于各种目的盲目种植,并不知道这是一种违法行为。

    为保鲜食物:今年2月份,莱阳市城厢办事处的村民张老汉,在自家果园里种植了60棵罂粟。  

    6月12日,龙门路派出所对张某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进行了查处,他积极配合民警予以铲除,被治安罚款300元。

    据张某讲,他种植罂粟没有任何出售的意图,听人说在炖煮肉类食品时加入一点罂粟壳,既味道鲜美又能起保鲜作用,6月份正是麦收季节,为防食物变质才种罂粟备用。

    为治怪病:莱阳市穴坊镇农民孙某,现年52岁。今年1月,他突然患了一种皮肤病,多方医治无效。听说“大烟壳”烧水涂抹有奇效,于是2月份在其儿子空闲院里种植了57棵罂粟。

    5月11日,穴坊派出所民警到村里执行任务时,发现“红花”出墙,遂展开调查,孙某慌忙躲藏。5月19日,孙某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投案自首,主动交待违法事实并铲除罂粟,仍被处以500元罚款。

    为供观赏:莱阳市城关村的李老太,是远近闻名的花匠。一年四季,她家的房前屋后、屋里屋外都种满了花,每到花期吸引不少乡邻前来观赏。

    因罂粟花或红或粉或白,十分漂亮,可供人观赏。于是今年2月份,李老太在院子里围着墙角种了13棵罂粟。6月份,罂粟花竞相开放,花园增添了不少秀色。6月13日,李老太的违法行为却被鹤山路派出所依法查处,罚款200元。

    律师观点

    此类案例特点是案值小,少则十几棵,多则几十棵,种植者一般不存在违法犯罪的故意,只是出于个人的某种需要而私自少量种植。但是,无论出于何种目的,一旦违反国家规定必然受到法律处罚。

    罂粟,属二年生草本植物,全株有白粉,花呈红、粉、白三色,果壳可入药,虽花开艳丽但品质有毒,是国家禁止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。警方告诫人们:多看书、多读报、学点法律知识,罂粟不可私种,种者必究。

编辑:木麻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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